救护车租赁价格以及深圳救护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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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发生以来,为切实保障公众出行顺畅,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河南全省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统筹疫情防控和交通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出租车乱涨价、客车非法营运、包车异地违规经营、货车超限超载以及“黑出租”“黑客车”等扰乱运输市场的违法行为。

3月3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全省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0年2月2日,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接到湖南省常宁市抄告信息,反映河南豫辉旅游客运服务公司等三家公司三台旅游客车豫AX5059、豫AL3190、豫AN0191在疫情期间涉嫌在该市非法营运,郑州市对三家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成收回相关车辆营运手续,并协调常宁市交通执法部门就地暂扣封存,后续依法处罚。

案例二:

2020年2月11日,开封市交通运输局在高速开封北收费站查获车牌豫BT0299、豫BT5811、豫BT2673、豫BT2368、豫BT1272、豫BT0535、豫BT4027、豫BT1911、豫BT0851等9台出租车不按计价器收费,私自涨价,均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驾驶员带车学习到疫情防控结束。

案例三:

2020年2月12日,泌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在高速泌阳东收费站疫情防控卡点对豫Q73Y90私家车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车车主王某以900元的价格拉乘客从驻马店到泌阳,属于非法营运,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0年2月13日,上蔡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在G345国道魏庄防疫卡点查获一辆豫QYN410救护车,该车从郑州拉乘客到驻马店每人收取1000元费用,属于非法营运,依法对车辆所属医院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该车司机移交公安部门行政拘留。

案例五:

2020年2月18日,濮阳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在高速濮阳收费站查获一辆浙A牌照小型轿车,车主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情况下,通过顺风车APP软件进行接单,属于非法营运,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2020年2月24日,方城县交通运输执法局查获一辆车牌豫AQ8888的客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属于非法营运,依法对其作出了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2020年2月27日,许昌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在高速许昌东收费站查获车牌豫K16069长途大客车,该车是原许昌至厦门800公里以上线路班车,营运资质已被注销,属于非法营运,目前已将车辆暂扣,将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10万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2020年2月27日,许昌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在高速许昌收费站查获苏AP2355大巴车,该车批准的运营线路是南京市至周口市,在许昌载客属于不按线路行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2020年1月15日,鹤壁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在S304刘庄超限检测站现场查获豫FB5369六轴货车,该车车货总重113.14吨,超限64.14吨,超限率131%,依法对超载货物进行卸载。公安交警部门对其处以155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

案例十:

2020年1月17日,鹤壁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在S304刘庄超限检测站现场查获河南青安汽车运输公司豫JA3755六轴货车,该车车货总重148.28吨,超限99.28吨,超限率203%,依法对超载货物进行卸载。公安交警部门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

延伸阅读:

山东两男子向湖北运送物资被拘留?引争议,官方:未报备,系卖菜

2月21日,山东两名男子私自向湖北黄冈等地运送物资被行政拘留一事引发争议。2月20日,山东临沂市兰陵县公安局在官方微博@兰陵公安 通报称,该县向城派出所19日依法行政拘留了两名“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决定,未经组织、未经批准,先后三次私自组织人员、车辆向湖北省黄冈市等疫情较重地区运送面粉、蔬菜等物资”的违法行为人何某法(男)、朱某祥(男)。针对此事,环球网记者21日从兰陵县委宣传部了解到,此两名被行政拘留的男子系未报备、私自向黄冈市等地运送物资,并且其目的并非捐赠物资驰援湖北,而是为了卖菜盈利。

兰陵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还介绍称,这两名男子在前往黄冈等地区前就未向当地镇政府、县政府报备,回来后也未报备,系私自前往,“这种情况应严格处理”。

女子家中囤约9吨医用酒精 欲发”国难财”被批捕

疫情当前,举国上下乃至国际上都在为湖北等重灾区捐赠物资,然而总还是有人想借机发一笔“国难财”,利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囤货居奇”,通过私下贩卖从中获利。

2月1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从快批捕一起非法经营医用酒精案件,犯罪嫌疑人成某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浦东检察院介绍,2月10日下午,浦东分局惠南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本区惠南镇广衍路某居民房内,当场查获75%纯度的桶装(5L)消毒酒精1725桶,涉案金额达19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成某在未获得存储、销售危化品的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微信从山东某公司以19万余元购入约9吨的75%纯度桶装酒精进行转销牟利。上述酒精于2月10日中午抵沪,成某随即开始“试水”销售,熟人成了她的第一批客户,其被查获时已出售约40桶。成某没想到,自己的发财梦还没开始,就已经破灭,落得一个“血本无归”的下场。

案发后,浦东新区检察院及时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会同公安机关分析案件性质,在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以及危险化学品认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意见。

2月17日,公安机关以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审查逮捕,浦东新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快速办理。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存储、销售危险化学品医用酒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于当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央视新闻客户端 环球网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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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8月5日讯(记者 钟亚萍)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全市救护车管理,实现救护车配置使用管理制度化、流程化和标准化,更好满足市民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需要,深圳市卫健委印发了《深圳市救护车配置使用管理工作指引(2022年版)》(以下简称《指引》),明确规定了救护车在“配置—使用—报废”等环节的操作流程。

专车专用 专人专管 全天候24小时待命

《指引》规定,按照车辆的用途、执行任务不同,将深圳救护车分为两大类:

院前急救车辆:接受深圳市急救中心统一指挥调度,用于院前医疗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的车辆。

非急救医疗用车:由医疗机构自行调派,执行非急救医疗转运任务及相关医疗救治活动的车辆,包括医疗机构间市内转诊、医疗应急保障和演练、跨市或跨省医疗护送。

在使用过程中,《指引》规定救护车要遵循“专车专用、专人专管”。

专车专用。院前急救车辆接受市急救中心统一调度和指挥,实行全天候24小时应诊;非急救医疗用车由医疗机构自行调派,严格执行非急救转运及医疗机构转院、转诊等各项规章制度。

对于院前急救车辆加油、洗车、消毒等方面,《指引》也有明确规定。院前急救车辆因故超过3小时未能应诊,医疗机构应当启用备用院前急救车辆执行院前急救出诊任务。

专人专管。建立救护车管理档案,记录救护车数量、使用、维护、报废等内容,健全并落实救护车管理规章制度。

深圳全市按配备标准实行“总量控制、编制管理”

近年来,深圳以年度救护车数量为基础,分年度逐年递增有序推进救护车配置。截至2022年6月30日,深圳全市救护车数量从2013年的305辆增至506辆,其中,负压救护车由12辆快速增配至120辆。

(深圳市急救中心供图)

接下来,深圳将根据《深圳市卫生健康委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救护车编制管理方案的通知》(深卫健发〔2021〕45号)的规定,按国内救护车配备标准实行“总量控制、编制管理”,遵循“先申请编制、再批准车型、后购置车辆”的原则进行配备。

总量控制。按照要求,深圳市各类救护车的总量按照每3万人口1辆的标准实行总量控制,但是根据常住人口数量进行动态调整。

编制管理。深圳全市救护车编制核定总量中,85%作为市区两级各类政府机构救护车配备额度;15%作为社会办机构救护车配备额度,如社会办机构符合配置条件救护车辆长期少于15%,必要时可由政府机构予以适当补充。

救护车如何配置,文件也有规定

院前急救车辆。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二级及以上综合或专科医院。

(2)具有医疗急救服务能力的急救网络医疗机构。

每个急救站点至少配备2辆,其中1辆正常应诊、1辆应急备用负压救护车。

非急救医疗用车。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按照编制床位数核定非急救医疗用车配置数量。

20至100张床位的医疗机构可配置1辆;

101至500张床位的医疗机构可配置2辆;

501至1000张床位的医疗机构可配置3辆;

1001至1500张床位的医疗机构可配置4辆;

1500张床位的医疗机构最多不超过5辆。

怎么申报?

每年的7月申报本单位下一年度救护车更新配置计划。未依时申报年度更新配置计划的车辆,原则上不予受理。

申报新增及更新配置救护车时,需提供本单位集体决策依据和情况说明。(情况说明要包含:医院等级、登记床位数、当前设置急救站(点)数量、现有救护车数量及用途、计划新增及更新配置救护车的数量及用途等信息。)

委属医疗机构及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及更新救护车,向深圳市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区属医疗机构配置及更新救护车,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资料后上报市卫生健康委。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出具审核意见后提交(区)财政部门备案审批新增救护车编制。

获取新增编制后,委属医疗机构(区属医疗机构)将配置及更新的救护车品牌、型号、价格、排气量、数量、是否新能源车型等上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取得市(区)财政部门车辆新增编制(报废重置除外)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购置车型后,就可以购置救护车。

怎么上牌?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出具“申领车辆其他指标”的函件、警灯警报器审批工作;在“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进行车辆定编,获得“车辆配置业务回执”;到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进行“申领车辆其他指标”,获得“定编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凭“车辆配置业务回执”“定编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警灯警报器申请表”到深圳市车管所办理救护车登记上牌。

怎么报废?

救护车报废应参考相关规定进行。向主管部门提交报废处置请示,主管部门对车辆进行符合可报废情形进行审核,将救护车辆交由有资质的报废车处理企业处理,区属单位救护车报废处置业务由各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来源: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