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局和山东省政府关于加快共同配送末端网点建设的部署,山东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多部门积极推进智能快件箱建设,累计争取财政补贴资金3200万元,实现快件箱投率14.6%。
早在2016年,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就联合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制定《关于推进城市共同配送末端网点(智能快件箱)建设的实施方案》,启动了智能快件箱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至2018年,省财政分别拨付1100万、1100万、1000万资金用于补贴引导智能快递箱建设。2018年,省财政拨付淄博、潍坊、临沂、济宁等市1000万元,补贴新建智能快件箱2149组。
三年来,山东省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累计撬动邮政、快递企业和社会第三方投资达12亿元,建成智能快件箱41353组,格口数突破160万个,在快件业务量年均增长率43.7%的情况下,2018年全省快递箱投率达到14.6%,方便了住宅小区、学校、商区和办公机构的快件投递。
下一步,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将继续推动智能快件箱规范运行,进一步提升全省快递末端投递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群众快递使用获得感。
(来源:山东省邮政管理局网站)
大洋网讯 针对近日丰巢对延迟收件用户收费而引起的争议,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
据介绍,2019年6月20日,《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了收件人的相关权利,以及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使用企业的相关义务。要求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投递快件后应及时通知收件人。
根据《办法》第五条,支持将智能快件箱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和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在住宅小区、高等院校、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区域布局智能快件箱。
第二十二条明确表示,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则列明,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信息时报记者 潘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