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产醋酸钠贴吧与副产醋酸钠是怎么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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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胶、火漆印章、“纳米胶吹吹乐”……线上线下存在大量包装简单、无任何生产信息的“三无”玩具,且没有使用安全提醒或提示,但由于颜色多样、造型奇特等原因卖得火热,在中小学学生之间十分流行

● 在社交平台上,有不少家长投诉称孩子玩火漆印章被烫伤,还有家长称孩子玩后产生头晕、恶心、鼻炎加重等情况,并附上照片和视频。记者买了两款起泡胶,玩后用清水洗手,手上残留一股胶质味

● 找准儿童玩具市场中的质量安全问题,强化监管措施。建立完备且严格的玩具市场准入制度,在生产线上就杜绝有害玩具的产生。建立“黑名单”制度,倒逼生产经营者增强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的自觉

□ 记者 张守坤

“是谁发明这种‘毒玩具’给孩子玩的,你家没孩子吗?我媳妇还给买回来那么多……”近日,一个吐槽孩子身边“毒玩具”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

视频中,博主展示了泡泡胶、奶油胶、史莱姆泥、火漆印章等各种“毒玩具”。在视频下方的留言区,有不少人担忧地说道,现在一些质量不过关,对身体有害的“毒玩具”,由于颜色多样、造型奇特等原因,成了“网红玩具”,正铺天盖地地进入孩子的世界里。

孩子们身边潜藏着哪些“毒玩具”?该如何进行治理?对此,《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展开了调查。

多款毒玩具受青睐

存在危害健康风险

“这个有点像橡皮泥的玩具多少钱?”

7月5日傍晚,记者来到位于天津市河东区的一家文具店,询问一款玩具的价格。文具店老板告诉记者,这并不是橡皮泥,而是玩法和橡皮泥有些相似的“起泡胶”。

起泡胶最大的特点是具有流动性,看似黏稠却毫不沾手,像果冻一样。起泡胶的玩法多样,较普遍的玩法是通过在不同的水晶泥、起泡胶中加入不同色料,通过揉搓、挤压,混合成另一种颜色独特的胶,或是通过揉捏、按压来达到解压的效果。

老板告诉记者,这款玩具卖得挺火,每天都有不少孩子和家长前来购买。记者注意到,这些起泡胶颜色多样,但包装较为简陋,只有一个塑料瓶和胶体,瓶子上没有任何字样。“进货的时候就是这样,放心买吧,只要不给3岁以下的小孩玩都没事。”老板说。

记者购买了4种颜色的起泡胶,共花费12元。打开便有一股刺激性“香味”扑鼻而来,放在手上就像“水”一样四处流动,可以随意挤压揉捏。记者在附近另一家文具店花费同样价格购买的起泡胶,打开则有一股类似油漆的味道。记者各玩了一会这两款起泡胶,之后用清水洗手,但手上仍残留了一股胶质味。

有业内人士介绍,起泡胶之所以可以亮晶晶又有弹性、流动性,是因为其中加入了硼砂。硼砂是四硼酸钠的俗称,通常为含有晶体的白色粉末,易溶于水。工业上用途广泛,可用于生产清洁剂、杀虫剂等日化产品。需要注意的是,硼砂毒性较高,摄入过多可引发多器官蓄积性中毒。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硼砂被明令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除了起泡胶,火漆印章(源于古代的一种封信方式)、“纳米胶吹吹乐”等玩具在线上线下也卖得火热,在中小学学生之间十分流行。

“好玩的火漆印章,可以锻炼孩子的专注力”“给女儿最好的礼物”……记者在短视频平台以“火漆印章”为关键词搜索,出现了许多推荐视频,而在某电商平台以“火漆印章”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相关商品有上万件。

记者在一家已卖出超过两万件商品的网店购买了一套火漆印章,收到货后发现里面有蜡烛、蜡粒、金属勺等工具,和之前在线下看到的情况一样,同样没有具体的厂名厂址、成分说明等关键信息。

按照教程,记者将蜡烛点燃,然后将熔蜡勺放置在蜡烛台上,把彩色火漆蜡粒放到勺中加热。一段时间后,蜡粒融化的同时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气味。随后,记者将融化的蜡粒倒在垫板上,用印章头按压就形成了一个火漆印章。

据了解,火漆印章的蜡粒和普通蜡烛并非同一种物质,其主要成分是松香、松脂和虫胶片,松香在固态时是有毒的,只是毒性较弱,对人体危害不大,当松香遇到高温,从固态转为液态时,会释放含铅等重金属和有害化合物,经过氧化后的松香,所产生的气体中包含焦油和氨气。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一批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火漆印章类产品,并发出消费警示。监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产品加热部位周边温度升高过快,存在烫伤风险;一些火漆印章类产品使用糖果替代火漆蜡,将“可食用”作为卖点,然而这些糖果被打包进火漆印章礼包,没有配套供溯源和查验的标签标识,质量和食品安全性存疑。

记者查询发现,在社交平台上,有不少家长投诉称孩子玩火漆印章被烫伤,还有家长称孩子玩后产生头晕、恶心、鼻炎加重等情况,并附上了照片和视频。

而“纳米胶吹吹乐”,看上去像一卷胶带,剪下来一段稍稍加热,用吸管一吹就可以吹成创意十足的泡泡。与之相似的,还有“泡泡胶”,外观上形似旅行牙膏,分为多种颜色。

记者从线上线下分别购买了3款纳米胶和泡泡胶,它们的包装上均未注明产品的材质,其中有两款没有标注生产厂商和生产地址。公开报道显示,如果纳米胶加热时间没有掌控好,同样会释放有毒气体。

泡泡胶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记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由于塑料吹管仅5cm,在吹气过程中一旦松口,泡泡内的气体就会通过吹管“反刍”到口腔中,并伴随着刺激性的味道。

先前有媒体将3款泡泡胶样品送检,实验结果数据显示,3款泡泡胶样品的挥发物中检出了乙醛、乙酸乙酯等化学成分,这些均属于对人体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这类物质在吸入呼吸道后,均会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检测专家称,乙酸甲酯、乙酸乙酯和二丁酮虽属于低毒性物质,但长时间吸入仍然会导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情况。

“买个‘毒玩具’给孩子,如果孩子身体出现问题,谁来负责?”这是相关“毒玩具”科普文章和视频下,许多家长的共同心声。

三无产品肆意流通

暴露监管存在漏洞

记者调查发现,线上线下存在大量“三无”玩具产品,且没有任何安全提醒或提示。

“那为什么会允许这些商品售卖呢?”多位来自北京、天津的家长在表达担忧的同时,也提出了对玩具标准和监管的质疑。

北京瀛和(海口)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季彪介绍,为保障儿童玩具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儿童的人身健康安全,《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从最初的1986版发展到目前的2014版,标准化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GB6675-2014《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1-4部分,于201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

“其中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玩具生产的要求更为全面和严格。”王季彪说,该国家标准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既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玩具及材料,也适用于不是专门设计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该标准同时提高了对声响、机械部件、燃烧性能等安全指标的要求。对于公众关注的增塑剂,新标准也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6种增塑剂列为限用物质。

王季彪介绍,我国相关部门在玩具安全领域也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如2022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将污染物含量控制要求纳入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严格监督落实。

在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王毅律师看来,实践中,相关标准仍存在玩具安全标准的涵盖范围不完全、对玩具安全标识的表述规范性不足,对玩具产品标识位置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安全标识无法统一规范等不完善之处。

“‘三无’产品、含有害物质影响孩子身体健康的产品,能堂而皇之地在市场上肆意流通,暴露出监管部门对此类‘网红毒玩具’的监管存在漏洞,部分检测、监管标准已经滞后,不能覆盖‘网红玩具’的原材料、涂层、结构、零件等要素,给‘网红玩具’的不健康、不安全因素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王毅说。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些“有毒网红玩具”,往往包装很简单,缺乏产品信息、使用说明、风险提示等。那么,玩具的包装或说明书中应包含哪些信息,是否应像食品一样,需要将所用原材料等写清楚?

王毅说,根据GB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玩具使用说明中,生产者应标注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标准编号、使用年龄范围、安全警示、毛绒布制玩具材质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安全使用方法及组装图、维护和保养、安全使用年限、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等。同时,玩具安全标识和说明书也应当符合儿童的认知发展。

“针对玩具所用原料,写明其所用具体材质、成分是十分必要的,含有填充物的玩具,应标明主要成分或材质,如安全材料:非易燃、卫生、无坚硬、尖锐的物质,新材料:采用全新或消毒材料等。”王毅说。

王季彪介绍,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玩具的生产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否则不得销售。未做到该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设黑名单强化监管

遭受损害依法求偿

在前不久召开的“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 守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儿童和学生用品领域质量违法案件4371件,涉案货值1978.2万元。今年,检查重点聚焦在“网红玩具”的化学、物理、可燃性危害问题,校园周边商店销售“三无”、警示说明缺失或年龄标识不合理的危险文具产品问题,儿童纺织产品绳带、pH值等安全性指标不合格问题等。

对于“网红玩具”,如何才能拉高质量底线,保护儿童和青少年安全?

王季彪认为,要建立完备且严格的玩具市场准入制度,玩具生产厂家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规范进行生产,在生产线上就杜绝有害玩具的产生。目前,我国已经明确对在国内销售的童车、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弹射玩具六类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

“根据相关行业专家的建议建立危险玩具报告制度,更有效地阻止危险玩具继续流通。建立该制度后,可以借助消费者协会、医疗机构、教育系统,多网联动建立一套有效的发现危险玩具的渠道,第一时间发现危险玩具,发布消费警示。”王季彪说。

王季彪说,目前儿童用品线上销售发展迅猛,网络平台需要对所售商品或服务承担监管责任。平台应从提高售卖准入门槛、严守质量关口、畅通投诉渠道等入手,保障儿童用品尤其是“网红玩具”的质量安全。平台未尽到审核和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王毅建议,要积极开展儿童玩具风险监测评估制度,通过收集分析投诉举报、抽检、执法办案以及企业生产等信息,找准儿童玩具市场中的质量安全问题,强化监管措施。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倒逼生产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增强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的自觉。相关电商平台、市场平台、监管部门依托“黑名单”有的放矢地开展核查或检查,筑牢儿童玩具的安全防线。

“要培养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广泛宣传3C标志,让消费者选择有3C认证的玩具,不要购买无厂名、无厂址等信息的玩具,培养正确的消费观念。”王毅说。

如果孩子在玩“毒玩具”过程中,摄入有害物质导致健康出现问题,是否可以要求商家或生产者进行赔偿?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晓娟认为,如果玩具生产者进行了风险提示,家长没有尽到监护人职责,孩子错误使用玩具导致健康受损,则商家或生产者无需赔偿;如果玩具说明或使用提示中缺少危害与风险提示,对孩子造成的健康伤害经鉴定证明是玩具所致,则可以根据民法典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要求生产者或商家进行赔偿。

在王季彪看来,实际维权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产品责任对于生产者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关于产品缺陷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中的因果关系,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对产品不存在缺陷承担举证责任,并且其自身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和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不能作为免责证明。

“消费者一般只要证明:玩具因用牙咬、皮肤接触、呼吸等方式摄入过量有害物质是损害发生必不可少的条件;玩具上的有害物质增加了损害发生的可能性。当上述两个要件都成立时,相当性因果关系就成立。”王季彪说,消费者在发生伤害时要有意识地做好相关证据物品的保存,把证据物品提供给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同时,还应该提供购买凭证,医院证明、伤情鉴定等材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法治日报

11月2日上午,两辆罐车陆续从位于青岛市李沧区的青岛啤酒二厂驶出,车上满载着啤酒生产的废水,径直开到位于市北区的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把废水卸到了一个特制的大罐里。这一系列操作已成为每天的固定动作。

啤酒生产废水不入管网,为啥要用车辆拉呢?原来,这其中包含着一段“变废为宝”的故事。

思路转换有新路

“过去这一直是我们的心病,总觉得资源被浪费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管理总部部长初炳伟说起啤酒生产废水的事来,连呼可惜,“国家出台的《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必须通过预处理,满足标准后才能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为了保证啤酒生产废水符合排放标准,我们每年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预处理。”初炳伟介绍,啤酒生产废水作为可生化性极好的高浓度有机废水,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可以作为城市污水处理厂碳源的补充“变废为宝”。

同时,城市污水处理厂却因碳源不足常常“吃不饱”。“购买碳源是我们最大的支出了。”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环境能源安全生产运营部部长顾瑞环说,含有碳元素且能被微生物生长繁殖所利用的营养物质统称为碳源,对污水处理厂而言,处理过程中主要依靠微生物来“吃掉”污染物,以此达到净化水质目标。如果进水有机物浓度太低,微生物就会吃不“饱”,连带影响氮、磷的去除效果,为了维持微生物的活性,污水处理厂需要外购乙酸钠等有机物作为碳源,保障脱氮除磷效果。“过去污水处理厂都是外购碳源,不仅运行费用大大增加,乙酸类碳源长期使用对设备和构筑物还会产生一定腐蚀。啤酒生产废水富含有机物,对污水处理厂来说属于优质碳源。”

一方面,啤酒生产企业为了保证啤酒生产废水符合排放标准,每年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预处理,白白浪费了优质碳源;另一方面,污水处理厂却因为碳源不足而外购乙酸钠。面对这个资源浪费的矛盾,如何才能既不违反政策又能“变废为宝”?

“我们马上着手研究解决这个问题。”转机源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到青岛啤酒的一次调研,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董如增了解到“废水变宝”遇政策障碍的事后,当场表态:“要实现‘双碳’目标,就要深抠每一个细节,通过精准施策破解环境压力。”回局后,他们立刻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到青岛啤酒等生产厂家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形成问题清单。同时,积极协调青岛市排水主管部门、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李村河污水处理厂等有关单位召开专项会议,搭建起了上下游企业沟通协调的联动平台。

技术创新解“难题”

“对于能免费获得优质碳源,我们非常高兴,李村河污水处理厂领导也非常支持,很痛快地拿出了100多万元的资金,用于开展啤酒生产废水利用的技术研究和设备购置。”顾瑞环说。

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下,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和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共同组建了技术攻关团队,“经过小试、中试和生产性实验,我们用了半年多时间,终于在技术上实现了突破,最佳效果是从啤酒生产废水中把适合作为碳源的热凝固物分离出来,拉到污水处理厂进行精准投放。”顾瑞环告诉记者,把有用物质提炼出来后拉到污水处理厂使用,这不违背政策。同时,有机物充分提取后,啤酒生产废水的有机物浓度大大下降,只需简单处理就基本满足了直排入管网的标准。

为此,李村河污水处理厂专门配置了储存罐、投加装置和自控装置。“我们更是专门研发了特种设备。”初炳伟说,“我们投资研发了‘啤酒高浓度物质回收处理设备’,用于提取热凝固物,目前正在申请国家专利。”

技术创新破解了政策难题后,啤酒厂的有机废水开始大批量运到污水处理厂。两年时间内,青啤二厂通过向李村河污水处理厂运输有机废水热凝固物,累计为污水处理厂节约碳源成本达300余万元。同时,青啤二厂污水预处理站进水污染物浓度逐年降低,节约用电约3.6万千瓦时/年,实现了企业的合作共赢。

“实验取得成果后,我们协助青岛啤酒争取到山东省生态环境部门的支持,正式向生态环境部提出修改啤酒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建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干部王洪告诉记者,建议提出后,生态环境部进行了充分广泛调研,“尤其是在征求企业意见时发现,老标准中有些规定已经明显落后于现实管理需要。”

2020年12月21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允许啤酒制造企业与下游污水处理厂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共同约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不再受纳管排污标准的限制。

“标准修改单的发布实施,标志着啤酒生产废水作为污水处理厂碳源的障碍消除了,也为全国啤酒生产企业与污水处理企业进一步深化合作指明了方向。”董如增说。

细流算出生态账

此后,青岛的啤酒企业废水资源化利用进入“快车道”。今年5月21日,青岛啤酒生产废水约定间接排放限值合作协议在位于青岛市市北区的青岛啤酒厂举行,青岛啤酒在青岛的另外3家工厂,分别与邻近的3家污水处理厂签订了合作协议,标志着这家工厂啤酒生产废水只需简单预处理后,即可按照协议约定主要污染物浓度限值排入污水管网。“协议签订后预计可为3家啤酒厂每年节约污水处理相关费用近300万元,为下游3家污水处理企业节约碳源购买成本约600万元,每年减少碳排放量达5000吨。”王洪说。

更让人振奋的是,青岛啤酒在全国的60家工厂都已行动起来,寻求与当地污水处理厂通过签订排放协议,节约资金,减少碳排放。“目前在全国已有18家工厂与当地污水处理厂签订了合同,12家工厂已经开始按照合同运行了。”初炳伟说。

王洪算了一笔账,以青岛啤酒厂的运行数据为依据测算,每千升酒减少碳排放2公斤,青啤60家工厂若全部按照新的排放方式,预测每年将减少碳排放约2万吨。这还不包括污水处理厂节约的采购碳源成本,而碳源制备造成的碳排放更高,所以减少碳源采购降低的碳排放数据将会更大。

如果放眼到我国整个啤酒行业,这个数据将再次呈几何式增长。目前中国啤酒行业产销量每年达到4000万千升,如果都按照这一模式排放,仅啤酒企业就将减少碳排放8万吨。白酒行业和发酵酒精行业也与此类似,国家排放新规这次也一并做了修改,这两个行业再加上全国各地污水处理厂的数据,减少碳排放的数据至少要翻几倍。王洪也没想到,从一个啤酒工厂的小小节减细流,竟能算出这样一笔生态大账。

除了企业减排,当地水生态环境也得到了明显改善。以青岛啤酒二厂为例,在废水浓液运送至污水处理厂作为碳源后,剩余废水处理完毕的出水水质可稳定达到准Ⅳ类标准,每天可为周边李村河和张村河实施生态补水5000立方米;而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在实施大规模扩容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也由原来的一级A标准提升至准Ⅳ类标准,每天为李村河和张村河实施生态补水30万立方米。有了持续稳定的补充水源,河道的生态涵养和净化功能得到很大提升,李村河和张村河从2018年的劣Ⅴ类跃升到2020年的Ⅲ类,过去污染较为严重的两河沿岸如今早已变成绿色景观长廊,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碳达峰、碳中和’既是承诺,也是压力,中国的企业在未来都要面临这场大考。”山东建筑大学副教授慕启鹏认为,啤酒厂和污水处理厂的合作案例带给我们一个看待压力的积极视角,即“双碳”目标会倒逼企业发现在过去不易发现的减碳深度,这就要求企业内部、上下游和跨行业间要更加高效地精细管理与互动。“由此可以想象,中国的‘双碳’目标带来的,绝不仅是绿水青山的市井田园,更有被高效整合的经济引擎,全世界都将由此获益。”(记者 刘成)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