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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袜子被抢。资料图
去年10月27日早上8时许,绵阳安昌桥附近,一男子强行将一名小学生脚上的袜子脱下抢走,后被群众和警方抓。今年7月18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绵阳市涪城区法院获悉,去年2月以来,该男子朱某某采取抱腿等手段,多次强行脱下小孩脚上的袜子并逃离,后警方在其家中搜出91双旧儿童袜。后经鉴定,朱某某患有恋物症,对本案具备完全刑事能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近日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两年。
2016年10月27日8时20分许,朱某某尾随被害人羊某某(男,11岁,在校学生)至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中段安昌桥头商业银行外人行道处,将羊某某左腿抱住,致使羊某某摔倒在地,后强行将羊某某双脚所穿的袜子脱下抢走,后被群众和警方抓获。
2016年10月27日15时许,民警在绵阳市涪城区城南春天小区9栋3单元2楼1号,朱伦军卧室衣柜的黑色双肩背包内搜查出不同颜色的旧儿童袜共计91双。
今年4月24日,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向涪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认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朱某某被抓住。资料图
近日,涪城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查明,朱某某因患有恋物症,为寻求精神刺激,从2016年2月起,多次在绵阳城区拦截未成年男童,强行脱取男童所穿袜子。
具体如下:
1、2016年2月的一天,朱某某来到位于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32号的绵阳市少年宫教学楼五楼,看到教室内的马某某(男,本案被害人,11岁,在校学生)所穿袜子,遂进入教室叫住马某某,采取抱腿控制的手段,强行将马某某双脚所穿袜子脱下抢走。
2、2016年6月26日,朱某某在绵阳市少年宫5楼,跟踪马某某从教室至厕所,在厕所内突然叫住马某某,强行脱掉其所穿袜子。因马某某反抗激烈,朱某某将马某某右手手臂咬伤。
3、2016年8月中旬,朱某某尾随在绵阳市少年宫一楼买完饮料的曹某某(男,本案被害人,10岁,在校学生)至教学楼三楼楼梯处,采取抱腿手段至被害人摔倒后,强行将曹某某双脚所穿袜子脱下抢走。
4、2016年10月27日8时20分许,朱某某尾随羊某某(男,本案被害人,11岁,在校学生)至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中段安昌桥头商业银行外人行道处,将羊某某左腿抱住,致使羊某某摔倒在地,后强行将被害人羊某某双脚所穿袜子脱下抢走。逃跑过程中在绵阳市科委立交桥方向被群众挡获,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当日15时许,办案民警在被告人朱伦军住处卧室衣柜内搜出黑色双肩背包1个,内有不同颜色旧儿童袜91双。
经法医精神病鉴定:被鉴定人朱某某被诊断为恋物症,对本案的行为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朱某某为寻求精神刺激,满足自己不健康的心理和生理需要,多次拦截未成年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其强行抢走未成年人袜子的行为,主观上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而是一种流氓行为,故公诉机关指控朱某某犯抢劫罪,不予支持,应当按照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
同时,朱某某对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其行为给未成年被害人心理造成了不良影响,致使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缺乏安全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了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惩罚犯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朱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周兰兰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汤小均
编辑 潘莉
标题:小孩的袜子别扔了,套在门把手上太好用了,客人都夸我聪明
从前,有一个叫小明的男孩,他聪明伶俐,对于生活中的小细节总是洞若观火。有一天,他在整理家里的衣柜时,发现了一大堆小孩子们长大了不再穿的袜子。他本想把它们扔掉,但转念一想,心生一计。
小明在家里挑选了几条颜色鲜艳的袜子,然后拿出工具,开始了他的“改造计划”。他先是用剪刀将袜子的底部剪掉,然后把剩下的部分拉过门把手,套在上面,形成了一个柔软的把手套。完成后,小明试了试,觉得手感十分舒适,便信心满满地期待着下一步的表现。
就在小明准备测试这些“把手套”时,有客人来了。客人走进门,看到门把手上套着五彩斑斓的袜子,不由得眼前一亮,感叹道:“这个主意真是太聪明了!这样一来,不仅可以保护手,还能增添门把手的美感,真是一举两得啊!”小明听到这话,高兴得合不拢嘴,心想自己的创意果然受到了大家的欢迎。
小明并没有止步于此,他觉得自己的发明可以更进一步。于是,他开始尝试用不同款式的袜子来制作把手套,有的是卡通图案,有的是花纹设计,甚至还有闪闪发光的夜光袜。每一款把手套都经过精心设计,色彩搭配得当,不仅实用,而且美观大方。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明的把手套在朋友圈里越传越火。有人开始向他订购定制款式的把手套,有的甚至表示愿意付费购买。小明从一个小小的创意开始,竟然引发了一股小小的商机,他心中感到无比的兴奋和自豪。
在此之后,小明成了家里的“小发明家”,他不仅为家里的门把手设计了各种各样的把手套,还为家具、家居用品等制作了各种实用又有趣的小装饰品。他的创意和想象力,不仅丰富了家里的生活,还让周围的人们受益匪浅。
渐渐地,小明的创意走出了家门,传遍了整个社区。人们开始效仿他的做法,用废弃的袜子制作把手套,不仅环保又实用,还为日常生活增添了一份乐趣。小明成了社区里的小有名气的人物,大家都喜欢和他交流创意,分享生活中的小发现。
如此一来,小明的小小创意,不仅让家里的袜子得到了充分利用,还让他成为了社区里的一颗小小的明星。他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点亮了周围人们的生活,让大家都感受到了生活的乐趣和美好。
小明的故事告诉我们,生活中处处都有创意的闪光点,只要我们用心发现,用心创造,就一定能让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就像小明一样,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生活中的小小发明家,用自己的智慧和创意,为这个世界带来一份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