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九粮液介绍(九粮液酒广告)

发布时间: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九粮液介绍,以及九粮液酒广告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文章详情介绍:

最高法判“九粮液”侵权:傍名牌别把信誉“傍”没了

央视新闻截图

历时6年之后,“五粮液”诉“九粮液”商标侵权案,终于胜诉。

据报道,近日,经最高法再审判决,滨河集团生产销售“九粮液”、“九粮春”等产品的行为,被认定侵犯了五粮液对“五粮液”、“五粮春”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滨河集团须向五粮液集团赔偿经济损失900万元。

这份判决无疑有定争止纷之效:自2010年发现市场上出现“二粮液”、“三粮液”等“N粮液”侵犯自己商标权现象后,五粮液集团便开始维权。但针对“九粮液”、“九粮春”的诉讼颇为不顺。一审认定不侵权,两年后二审又维持原判,足见对此问题的法律认定在实操层面挺有难度。

2016年11月五粮液集团向最高法申诉后,今年5月最高法一反前两家法院不侵权意见,作出了认定“九粮液”、“九粮春”侵权的判决。这无疑彻底否定了模仿、混同与傍名牌、搭便车的行为,也有利于堵住有些企业试图靠钻空子、浑水摸鱼的手段进行投机的路。

而这个判决结果的背后,是最高法认定的严谨、严格。

《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如果单看这条法规,你叫“五”粮液,我不叫五粮液而叫“九”粮液,也确实与你不同,能区别开。但《商标法》第九条还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九”与“五”的区别不显著、不便于识别吗?如果咬文嚼字、从诸种区别看的话,确实难以认定“九粮液”侵权。

但谁都清楚,看人家叫五粮液我就起名六粮液,看青岛啤酒出名我就叫青鸟啤酒,根本上就是企图通过模仿、混同、浑水摸鱼的手段傍名牌、搭便车的投机之举。在诚实信用原则的观照下,这说不过去。

正如最高法所指出的,涉事企业存在明显的借用他人商标商誉的主观意图,这不仅表现在,用一字之差混淆消费者的视线,让人将“九粮液”与“五粮液”产生联系;还有缩小“滨河”二字、突出“九粮液”等一系列操作,也加深了这种主观意图。

在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的当下,对这类傍名牌行为严厉打击,显然能在情理法兼顾中体现“善治”的分寸。前不久,媒体曝光了很多傍名牌乱象。这次判决对这番乱象也是震慑:企业经营者只有堂正行事,通过切实提高产品质量性能和服务水平,才能打响牌子,获得市场认可。动歪脑筋,试图通过投机和不正当的办法来获利,最终会付出代价。

考虑到该案一波数折,最高法认定“九粮液”侵权,对同类案件不乏导向意义。接下来,也希望这样的“良法力道”贯穿于相关司法裁定中,严厉打击那些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企业权益。

□吴元中(法律人士)

编辑 陈静 校对 危卓

“渣渣辉”被申请注册商标 竟是张家辉本人干的

“渣渣辉”被申请注册商标,竟是张家辉本人干的

“大家好,唔系渣渣辉。”

听到这句话,大家肯定又想起了当年被表情包支配的岁月……

对于张家辉这个名字,大家肯定都耳熟能详,出生香港的他,从1989年开始,就踏进了演艺圈。在出演的几十部电影中,光影帝就有四次,提名更是不计其数。

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张家辉在内地的大火,靠的不是电影,而是一次代言!没错,就是那句在2018年火遍全网络的“大家好,我系渣渣辉,系兄弟就来扛我!”

当时,张家辉在代言一款页游时,由于普通话说得不太标准,再加上当天张家辉感冒、身体不适等原因,导演原本计划好的台词,张家辉一出口就变成了“渣渣辉”。

从此以后,影帝张家辉就变成了“渣渣辉”,经常被网友拿出来调侃。而最近,张家辉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渣渣辉”申请了注册商标。这一消息也迅速上了微博热搜,截至22日19点,这一话题已经有3.8万讨论,2.8亿阅读量。

对此,有网友评论道:“太有商业头脑了”,还有网友评论道:“渣渣辉都被注册了,下一个是‘鸡你太美’?”

一次注册45项商标

近日,一张“渣渣辉”商标注册列表截图被网友曝光,图片中显示张家辉疑似申请全品类“渣渣辉”商标。

国家知识产权官网的公示信息显示,“渣渣辉”商标申请人名称为:“张家辉”(英文名称:CHEUNG, KA FAI NICK),申请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类别为全品类商标共45项,申请人地址为“香港九龙官塘伟业街221号”,代理/办理单位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中国商标网

此前,一款名为《我是渣渣辉》的游戏上架Windows 10应用商店,游戏广告页面上使用了张家辉的形象,并写着“装备RMB回收,交易1秒到账”等字样。而实际上这款游戏没有获得Star Talent Limited及张家辉的同意和授权。

张家辉2018年8月9日在微博发布声明,其已经在2018年2月即终止了与某游戏开发商的形象代言合作,无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张家辉之前的广告代言形象。《我是渣渣辉》游戏的开发商或运营方前述行为已经构成侵权。

此次张家辉申请“渣渣辉”商标,网友纷纷评论“很有知识产权意识了”,“也不知道渣渣辉的好友‘骨天勒’ 和‘陈咬春’注册了没?”、“既然人们总是嘲笑我,所以我想,干脆收他们点钱。”

还有哪些“奇葩商标”?

除了“渣渣辉”外,企业为了保护自己的品牌和知识产权,注册起商标来也是“不遗余力”。

2013年,《商标法》修改后,声音作为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识列入其中,也就是说声音也可以注册成商标。

随后,企业纷纷开始把自己的“声音”注册成商标。据上游新闻,国内首个注册成功的商标是“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

2018年,腾讯QQ的提示音也经法院裁决,被正式注册成为商标。

据上游新闻,其实,除了腾讯的声音商标之外,其他大公司也有奇奇怪怪的商标,像京东,就将创始人刘强东的名字拆分,进行商标注册保护,而且还注册成功了……

图片来源:中国商标网

雷军把各种“米”都注册成了商标,除了“小米”和“红米”外,还有“紫米”、“橙米”、“黑米”、“桔米”,有网友评论道:“雷布斯是想集齐七色米然后召唤神龙吗?”

图片来源:中国商标网

据上游新闻,老干妈更有意思,注册了老干爹、老干娘、老干爸、干儿子、干女儿、老姨妈……可谓是七大姑八大姨都被注册了个遍。

图片来源:中国商标网

近来才告赢九粮液的五粮液也早就在商标上下功夫,注册有六粮液、七粮液、八粮液、陕粮液、甘粮液、贵粮液等……

图片来源:中国商标网

还有马云的阿里巴巴,注册有阿里妈妈、阿里叔叔、阿里爷爷、阿里奶奶等……

图片来源:中国商标网

但是如果有投机分子抓住企业的漏洞,注册了一些类似于“阿里爷爷”、“老干爹”、“七粮液”等和企业品牌类似的商标,并“有心”的去运营它,那么这对企业未来的健康发展来说,影响是巨大的。

所以上面这些大品牌才会对自己的商标进行“防御性”保护策略,这才有了这么多在常人看来“奇葩”的注册商标。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上游新闻、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查询系统、微博等

来源:中新经纬

“五粮液”状告“九粮液”商标侵权 获赔900万元

持续长达六年的五粮液诉“九粮液”商标侵权案尘埃落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滨河集团生产、销售“九粮液”、“九粮春”酒产品的行为构成对五粮液集团的“五粮液”、“五粮春”商标侵权,并判令滨河集团赔偿五粮液集团损失900万元。

记者发现,除了“九粮液”、“九粮春”外,还有“七粮液”、“大午粮液””等也都成为五粮液的被告,被法院判商标侵权。

律师表示,此次“五粮液”胜诉是一个全国法院审理傍名牌类案件的示范案例,而且对于淡化驰名商标的案件审理都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滨河集团的“九粮液”、“九粮春”被判侵权,赔偿五粮液集团损失900万元。

“九粮液”、“九粮春”被最高法判定侵权

2013年3月,北京一中院受理九粮液、九粮春案件后,通过审理,于2014年1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滨河集团生产、销售“九粮液”、“九粮春”酒产品的行为不侵害“五粮液”、“五粮春”商标权。

五粮液集团不服该一审判决,于2014年2月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于2016年5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一审、二审均败诉的情况下,五粮液集团向最高院申请再审。2016年11月,五粮液集团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了再审,最高院于2017年6月裁定提审本案并中止原判决执行。

2017年11月23日,“九粮液”、“九粮春”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9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认定“九粮液”、“九粮春”侵权的再审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滨河集团使用的标识是“滨河九粮液”“滨河九粮春”、“九粮液”、“九粮春”,其中“滨河九粮液”、“滨河九粮春”的“滨河”二字较小,“九粮液”“九粮春”三字较为突出。被诉侵权标识“九粮液”“九粮春”与“五粮液”、“五粮春”相比,仅一字之差,且区别为两个表示数字的文字,考虑到“五粮液”、“五粮春”系列商标的知名度,使用“九粮液”“九粮春”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五粮液集团的代理人刘一宏律师举据,称自2002年7月起,滨河集团就开始申请注册用于第33类即白酒类商品上的“九粮液”、“九粮春”、“九粮醇”、“九粮王”等商标,与五粮液集团旗下的“五粮液”、“五粮春”、“五粮醇”、“五粮王”系列商标形式相同,被商标局驳回;滨河公司还在白酒类商品上申请注册并使用了“滨河九粮液”、“滨河九粮春”、“滨河九粮王”、“滨河九粮醇”等商标,并且在产品瓶体及外包装上突出使用“九粮液”“九粮春”等商标字样,特别是“液”、“春”等字的书写方式也与五粮公司的产品较为近似,反映了滨河集团比较明显的借用他人商标商誉的主观意图,因此构成商标侵权。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滨河集团停止生产、销售标有“九粮液”、“九粮春”文字或突出标有“九粮液”、“九粮春”文字的白酒商品。滨河集团向五粮液集团支付赔偿金共计900万元。

滨河九粮液官方网站首页。

滨河九粮液官网未出现突出字体

7月26日上午,记者在滨河九粮液官方网站发现,“关于我们”一栏介绍称,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4年,现为中国白酒工业100强。旗下品牌有滨河九粮液、滨河九粮春、九酿滨河、滨河酒、国风葡萄酒等甘肃名优酒。滨河牌商标为甘肃省著名商标。

在其产品展示一栏,有滨河九粮液系列、滨河九粮春系列等。记者注意到,其新品“冰河九粮液”,包装字体一样大,并没有出现“滨河”二字较小,“九粮液”三字较为突出的情况。

“大午粮液”“七粮液”曾被判侵权

记者梳理发现,除了“九粮液”外,还有“七粮液”、“大午粮液””等也成为五粮液的被告,最后被法院判商标侵权。

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以“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进行搜索,检索到3090件商标,包括“一粮液”、“二粮液”、“三粮液”、“四粮液”、“五粮液”、“六粮液”、“七粮液”、“八粮液”、“九粮液”、“十粮液”、“千粮液”等。

除“三粮液”外都属生效商标。此外,还注册了“五琅液”、“五银液”、“五梁液”、“五根液”、“五浪液”、“五埌液”等数百种与“五粮液”类似的商标。这些商标绝大多数注册于2006年3月31日。

2011年7月22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北京市寅午宝公司生产、销售的“七粮液”系列酒侵犯了五粮液商标专用权,要求北京寅午宝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七粮液酒,并赔偿五粮液损失。法院认为,“七粮液”与“五粮液”构成近似,被告生产、销售七粮液酒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五粮液”商标专用权。被告的抗辩理由不成立;被告北京市寅午宝公司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七粮液酒,并赔偿原告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损失5万元。

2012年7月,河北徐水县大午釜山合符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在申请书法体“大午粮液”商标时,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驳回。

2015年9月21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四川省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大午酒业有限公司商标纠纷案。

经淄博市中院审理,认为“大午粮液”标识中的主要部分“午粮液”,与“五粮液”的商标读音完全相同,相关公众在听到“大午粮液”时,极易与“五粮液”产生混淆,使公众误认为两者在来源上有特定联系。据此,淄博市中院判定大午粮液侵犯五粮液商标专用权,判决大午酒业赔偿五粮液集团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费用100万元。

随后,大午集团向山东省高院提出上诉。经山东省高院审理,2016年7月13日,该院维持淄博市中院一审做出的原判。

最高法对“九粮液”、“九粮春”侵权五粮液做出的终审判决。

制止恶意摹仿混淆行为震慑侵权

针对五粮液集团的知识产权诉讼,全国人大代表、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嘉认为,知识产权案件集中了民事、刑事和商事的各种特点,复杂程度较高,因此要尽快完善知识产权强保护法律制度,逐步提高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地位。

李嘉表示,要借鉴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制度,尽快提高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的上限;在现有商标故意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基础上,增加专利和著作权故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此外,针对一些界限不明的知识产权案件,李嘉建议,探索建立和推广“技术调查官”制度,形成技术陪审、技术鉴定、技术调查、技术咨询制度等四位一体的技术调查认定体系,同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必要时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文联副主席余开源表示,名牌本身,就是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这就让一些没有正当竞争意识的企业动了“搭便车”的脑筋。

五粮液集团代理律师刘一宏表示,此次“五粮液”胜诉既是一个最高级别的典型案例,又是一个全国法院审理傍名牌类案件的示范案例,而且对于淡化驰名商标的案件审理都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本案的意义在于制止恶意摹仿、混淆行为,震慑众多侵权人,维护公平和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国内著名品牌。

(来源:上游新闻)